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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如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异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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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如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异地预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9/20 14:48:07 233 {{commentCount}} {{likeCount}} 已收藏 收藏

 您好,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2.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套餐入口进入预缴申报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一、注册地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申报的步骤是:

  1、您可以注册地企业的身份从“企业业务”入口进行登录

  2、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进入。

  3、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税源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填表式申报、列表式申报。当系统弹出提示信息时,请先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点击确定(继续办理),点击取消(退出到首页)

  (一)单税源-填表式申报模式:

  1.进入填表页面之后,纳税人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不符,纳税人可以自行修改或补录相应报表栏次金额。

  2.纳税人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完成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以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二)多税源-列表式申报模式:

  1.若税源所在街道乡镇存在多个城建税税率或者税源所在街道乡镇已根据行政区划、街道乡镇配置多个不同税率,则页面上会要求确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若税源所在街道乡镇不存在多个城建税税率,则页面不展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确认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2.在税源信息展示界面,纳税人可以看见自己本企业存在的所有税源申报信息,包括可以进行预缴的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跨地区建筑服务)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查询条件“主管税务机关” 进行筛选,直接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的税源。

  3.纳税人为报验户(存在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且税源项目未超过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项目部预缴”。

  4.(1)纳税人可以点击单个税源信息进行修改,点击“修改”按钮,展示当前选中税源的基本信息,纳税人可对相应信息进行修改。纳税人勾选需要进行申报的税源明细,可单独勾选,也可以一次申报最多支持5条的勾选,对勾选进行批量申报。

  (2)纳税人也可以单独选择某一税源信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页面对相关申报数据进行查验修改。

  5.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勾选的税源在申报所属期内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纳税人点击【确定】后,系统确认申报。

  6.确认申报,进行申报表预览。

  7.纳税人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一键报”进入申报提交界面。

  8.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二、非注册地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申报的步骤是:

  非注册地企业登录包含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和跨区税源登记身份登录,您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

  进入功能后,根据您的税源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填表式申报、列表式申报:

  (一)单税源-填表式申报模式:

  1.若该申报所属期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不存在则直接进入步骤2),确认继续申报或需要调整税款所属期,请点击“确定”。

  2.进入申报界面,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在相应报表栏次进行补录修正。

  3.最终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二)多税源-列表式申报模式:

  1.在税源列表展示界面,可以看见当前身份所对应的税源申报信息,您可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点击操作栏“修改”进行补录修正。

  2.点击“修改”后弹出信息确认与补录弹框,您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补录修正,调整完毕,点击“确定”返回列表主界面。

  注:若您为报验户且税源项目未超过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选择是,系统将自动申报企业所得税项目部预缴。

  3.勾选需要进行申报的税源明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勾选5条,系统将对勾选记录进行批量申报。

  4.勾选完毕,点击“下一步”,若勾选的税源在申报所属期内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不存在则直接进入5)报表预览),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您点击“确定”后,进行报表预览。

  5.预览申报表,对申报数据再次确认,点击“一键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

  6.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7.若您需要进行其他报验户/跨区税源户预缴申报,可在“首页-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切换对应报验户/跨区税源户登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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