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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备注信息该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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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备注信息该如何填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9/20 14:53:27 1420 {{commentCount}} {{likeCount}} 已收藏 收藏

您好,数电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添加备注信息:

  一、通过特定业务信息栏,自动带出备注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电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

  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发票业务】-【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在特定业务中选择对应业务,在发票开具界面特定信息栏次填写相关内容(相当于目前纸质发票必填的备注栏内容),票面左上角自动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发票备注栏中自动带出相关信息,无需在备注栏重复填写该信息。

  二、通过销售方信息勾选“是否展示”,自动带出备注

  开具数电票时,销售方的相关信息自动带出,购买方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是必填项,开户行和地址等信息都是非必填项,如果想要在票面展示销售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电子税务局中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票界面。在销售方信息勾选“是否展示”。

  2.勾选会提示:“勾选后,开户银行及账号将展示在备注栏,您可在发票预览查看。”点击“我知道了”。

  3.在勾选了“是否展示”并开具完整数电票后,购买方收到的票面“备注栏”就会直接展示出银行账号信息,方便购销双方核实查看。

  三、通过设置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选择添加备注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跳转至电票平台,进入开票信息维护二级首页功能页面,点击【附加信息维护】,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护,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加信息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注信息。

  四、在备注栏直接添加备注

  税务机关对数电票备注栏信息没有具体规定的,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数据要素外自行增加的发票数据要素,可通过备注栏直接录入。如超过200字符应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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