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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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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7/15 8:47:27 119 {{commentCount}} {{likeCount}} 已收藏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2024-7-10


  为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修改),现将《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7月10日


青海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序号单位审理标准(含本数)
1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500万元以上
2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300万元以上
3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50万元以上
4国家税务总局海西州税务局400万元以上
5国家税务总局海南州税务局50万元以上
6国家税务总局海北州税务局50万元以上
7国家税务总局黄南州税务局5万元以上
8国家税务总局玉树州税务局10万元以上
9国家税务总局果洛州税务局5万元以上
10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3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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